党务公开内部监督检查考核制度
一、监督考核的对象和内容
(一)监督考核的对象
市安监局所有工作人员。
(二)监督考核的内容
1.党组织决议、决定及执行情况;
2.党的思想建设情况;
3.党的组织管理情况;
4.领导班子建设情况;
5.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;
6.联系和服务党员、群众情况;
7.党风廉政建设情况;
8.党务公开的其他内容和要求。
二、监督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
(一)考核人员组成。由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指派,同时根据实际需要聘请局内其他相关科室人员参加,成立监督考核小组;
(二)局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监督考核工作,研究、指导、部署和组织具体考核事项。
三、监督考核的形式和方法
(一)日常检查。各科室要落实人员开展日常检查,及时统计分析党务公开的事项、内容、数量。局监督考核小组针对考核内容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工作,并及时填写考核情况记录,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。
(二)年终考核。各科室对本科室年度内党务公开工作情况自评打分,监督考核小组综合日常检查、科室自查和社会评议的考评结果,汇总检查情况,提出对科室党务公开工作评定意见,向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。
四、考核结果的评定
(一)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根据各科室党务公开工作质量的好坏,做出最后评定,并对考核结果予以通报,对较差的科室发出整改通知书,限期整改。
(二)考核结果纳入各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,并作为公务员晋升、奖励、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。 |